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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物重建QA大哉問
危老建築物申請重建的條件、流程、及獎勵補助精華彙整
危老建物重建認定
1.基地座落在「都市計畫範圍內」。
2.非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的建物。
3.危險建物:
經建築主管機關依法通知期限拆除、逕予強制拆除的危樓,例如:海砂屋、震損屋…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4.老舊房屋:
屋齡 30 年以上,無電梯,耐震能評估未達一定標準者
屋齡 30 年以上,有電梯,經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且詳細評估判定改善不具效益者
危老建物申請程序
(一)、確認重建資格
(二)、需取得建築物過半戶數所有權人同意
(三)、辦理結構初評
(四)、取得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並簽署同意書
(五)、起造人必須備妥由開業建築師擬具之「重建計畫」,及其所需準備文件:
1. 申請基本資料
2. 危老資格證明
3.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權利證明
4. 土地使用規定
5. 建築物配置及設計圖說
6.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
(六)、申請既有建物拆除執照,與新建物建造執照
(七)、取得建照之後,動工興建
(八)、申請及取得使用執照
「危老條例」申請重建可以獲得哪些獎勵?
可享有建築『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3 倍基準容積,或 1.15 倍之原建築容積獎勵,總容積獎勵上限為 30% ;為了鼓勵民眾盡快申請危老重建,政府特別另推出「規模」容積獎勵之新制,從109年開始的五年至114年4月,獎勵將以 8 %、 6 %、 4 %、 2 %、 1 %方式逐年遞減。
1.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10%
2.結構安全性能評估:6% ~ 10%
3.退縮建築: 8% ~ 10%
4.建築物耐震設計: 2% ~ 10%
5.智慧建築: 2% ~ 10%
6.無障礙環境: 3% ~ 5%
7.綠建築等級: 2% ~ 10%
8.協助取得開闢公設: 5%
危老重建賦稅減免
為持續推動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行政院核定發布危老條例第8條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自111年5月12日起延長5年,至116年5月11日止,稅捐減免優惠加碼延長!
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
重建完成後2年內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
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延長10年。
危老重建的「評估機構」與「審查機構」去哪找?
◆ 評估機構:可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
◆ 審查機構:以台北市為例,依照「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認可之評估機構。目前已公告的審查機構包含,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有那些相關補助可申請?
各縣市規定不同,以台北市為例:
1. 初步評估費用補助:每棟補助上限為 1.5 萬元。
2. 詳細評估費用補助:每棟補助上限為評估費用 30% 或上限 40 萬元。
3. 重建計畫費用:每案補助上限 5.5 萬元。
4. 結構補強費用補助:經耐震初估未達一定等級,或有軟弱層潛在倒塌風險建物,在整合重建前進行局部性結構補強,補強工程款補助 45%,每棟上限 1000 萬元。
5. 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六條所列各款案件,及建造執照法規適用日為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後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助。
*貼心提醒:申請前請務必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確認
「地震黃單」、「海砂屋」適用危老條例申請重建嗎?
依照「九二一地震災區建築物危險分及評估作業規定」,評估張貼紅色或黃色標誌的合法建築物,以及評估列管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均屬耐震不足,都可以提出重建計劃,免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
關於申請人及同意比例
•危老重建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1 戶也可以申請
•須全體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
•分配機制,得由參與地主自行協商決定。
危老,鑄城市新鑰
Better cities, better world
以重建為鑰,開啟安全、永續、宜居的全新篇章;危老重建,不只是更新建築,更是為城市注入新的生命與價值。

南勢角案 (新北市 中和區)
整合進行中
基地面積:約 227 坪
使用分區:住宅區
坪數規劃:18-34坪